到超市购物时,她将选中的货品悄然放在自己提早准备的布袋里,结账时装在布袋里的物品并不拿出来,若售货员发现她就谎报“忘结账”。自上一年8月以来,这名六旬女子隔一段时间就到该超市一次,每次都以这样的方式顺走超市的货品,最近一次被发现后超市方报了警。
3月21日15时许,龙王塘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家超市报警,称店内有位女士偷东西。接警后,民警赶到现场了解了工作的通过。据超市方叙述,一名60岁左右的女顾客在当天下午到超市购物,她手里拿着赤色的布口袋,先到休闲区拿了一包瓜子,又去蔬菜水果区拿了一盒柿子饼,之后把这两样东西放入了赤色布袋里。之后她又去了饮品区拿了一盒香飘飘奶茶,而后又拿了一根奥尔良烤全腿。女子到了出口结账时,只结清了烤全腿和奶茶的钱,这时店员现已发现了她装在布袋里的东西,随后提示她是否有未结的产品,这时女士只拿出了柿子饼结账后便要脱离。当店员再次叫住她,问她是不是还有未结的产品,女子则说自己忘了。超市方以为这名女子有意为之,并且相同的手段之前也演出过屡次。
为了核实状况,民警调取了超市内的监控录像,经核对自2017年8月开端,该女子隔一段时间就来超市一次,每次都是悄悄拿些货品,放在提早准备好的布袋里不结账。最近一次是在本年1月27日,其时她偷拿了店内的一袋47元的牛肉,被发现后店员几回提示她,但仍然不知悔改。
经审问,女子对涉嫌偷盗超市货品的行为供认不讳,据女子供述,她家就住在龙王塘邻近的小区,因而经常来这个超市收购东西,每次去超市就想占点小便宜,拿东西不想结账,店员提示她时,她就想能少结相同是相同。通过民警的批判教育,她悔不当初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分法》第四十九条,女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分。